青島偵探事務所:一、男方的工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
老公的工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。男女雙方去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,領取結婚證后,雙方各自獲得的工資、獎金和勞務報酬,應當屬于夫妻共同財產。因此,男女雙方形成合法的婚姻關系后,老公獲得的工資應當算夫妻共同財產,直接歸夫妻雙方共同所有。夫妻對共同財產,有平等的處理權。
夫妻共同財產認定如下:
1、時間上面有標準,也就是說兩人只要領取結婚證之后就是合法夫妻,那么接下來夫妻婚姻關系存續存期間,所獲得的所有財產收入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;
2、用途上面也有認定標準,如果是以家庭共同經營而獲得的財產同樣屬于夫妻兩人共同財產;
3、如果是其中一方繼承的財產,而且當時有了特別規定,也就是這份財產只由一人來繼承的情況下,這種情況就屬于個人財產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二條
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,為夫妻的共同財產,歸夫妻共同所有:
(一)工資、獎金、勞務報酬;
(二)生產、經營、投資的收益;
(三)知識產權的收益;
(四)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,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;
(五)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。
夫妻對共同財產,有平等的處理權。
二、夫妻共同財產工資如何分割
對于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工資,如果夫妻有約定其歸屬情況的,則按照夫妻雙方的約定分割,如果沒有約定的,則由夫妻雙方自行協商如何分割,協商不成的,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,由法院判決如何分割。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七條
離婚時,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;協議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,按照照顧子女、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。
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,應當依法予以保護。
三、夫妻共同財產工資怎么分割
對于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工資,如果夫妻有約定其歸屬情況的,則按照夫妻雙方的約定分割,如果沒有約定的,則由夫妻雙方自行協商如何分割,協商不成的,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,由法院判決如何分割。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七條
離婚時,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;協議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,按照照顧子女、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。
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,應當依法予以保護。